咸宁:扎实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形势平稳
本网讯 通讯员林世海报道:为深刻吸取建始县11·22事故教训,落实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咸宁市住建委组织人员力量对市直(含咸宁高新区)在建项目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由4个监督室交叉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36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70余个(处)。
本次检查通过查看管理台账、档案记录和暗访施工现场等形式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冬季施工安全防护、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同时对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环境卫生、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市住建委当即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隐患消除清单制管理,督促企业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实行隐患整改验收检查,确保将隐患全面消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先停工、再整改,对隐患消除不主动、不作为的企业一律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对降低或不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从严复核安全生产条件。结合冬季和岁末年初建筑施工特点,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从根本上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形势长期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