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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第57号

2009-08-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关于注销宜昌市永昌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建筑业
企业资质、撤销宜昌市永盛劳务有限责任
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经查,宜昌市永昌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007年1月22日,因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被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宜昌市永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 同年2月,该公司提供虚假资料,以欺骗手段申请建筑业企业“企业名称”变更(由宜昌市永昌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宜昌市永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4月取得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资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注销宜昌市永昌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资质,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号C1024042050110,法定代表人姓名邓永开)作废;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撤销宜昌市永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资质,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号C1024042050112,法定代表人姓名邓永开)作废,给予宜昌市永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宜昌市永盛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应于公告后10日内,将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交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