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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公开承诺

2015-07-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切实做好履职尽责,履行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职能,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市质检站向社会公开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责。

  2、坚持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到服务审批事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时限公开,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虚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3、强化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意识。以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为中心,对服务对象或群众咨询办理有关事项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实行一次性告知,坚持做到言行文明、态度诚恳、服务热情,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4、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限时办结制,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受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质量监督注册登记的工程项目,按要求提供报监资料经审查合格7个工作日内开出监督通知书,3日内监督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质量监督报告,对于符合备案条件的,在13个工作日内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

  5、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日常内部监管措施,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做到勤政为民,坚决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11-3867285

  电子邮箱:58366541@qq.com

  通讯地址:鄂州市沿湖路26号

来源:鄂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