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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二套房选择公积金贷款首付仍享首套待遇

2015-09-1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首套房商贷未还完,二套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商贷未还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哪些待遇?昨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二套房选择公积金贷款,首付仍享首套待遇,但利率按二套房标准执行,商贷和公积金贷款还款总和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55%。

  9月4日,樊城邵先生向楚天快报记者咨询,7年前,他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一套住房,至今贷款还未还清。如今政策利好,邵先生想使用住房公积金再买一套房。

  市公积金中心贷款科负责人杜延军介绍,9月1日后,无论首套房,还是第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均为两成。在首套房商贷未还完的情况,只要首套房的商业贷款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度总和,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5%,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在利率上将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即在现首套房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目前襄阳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为3.25%,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来源:楚天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