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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建委全面推进建设领域扬尘防治工作

2015-11-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潘芳报道:为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议精神,黄石市城建委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全面推进建设领域扬尘治理的工作方案。11月9日,市城建委迅速组织召开动员会,对建设领域扬尘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治理标准、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扬尘治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专门成立建设领域扬尘防治指挥部,市城建委主任余常晏任总指挥,分管业务副主任和各城区分管副区长任副总指挥。针对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园林绿化养护及工程施工、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四大扬尘来源,分别成立了四个专项扬尘治理工作组。各组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各自领域的扬尘防治检查、督办与整改。综合协调组对扬尘治理进行统筹、协调与督办。

  制定标准、严格执法。对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施工与养护、预拌混凝土生产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扬尘防治标准。要求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应严格防治标准对扬尘进行全面防治、集中整治。对扬尘防治措施未达到标准的,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已开工项目未达到扬尘防治标准的一律停工整改,对扬尘防治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关停。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项目责任人,记入不良信息“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

  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要求四个专项治理组对管辖范围内的工地或企业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摸清产生扬尘的源头,列出详细的工地、企业整治名单。针对突出问题,对照相应的扬尘防治标准,跟踪督促责任方整改落实,并及时进行复查。动员会上再三强调,对未落实检查责任、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扬尘治理未达标的检查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根据党纪政纪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