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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住房租赁市场调研的通知

2017-10-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7〕374号

各市、直管市、林区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定于10月27日起开展全省住房租赁市场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
  1、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8号)要求,出台贯彻落实办法的情况。
  2、租赁市场支持政策,包括:培育住房租赁企业、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支持新建和改建住房用于出租等方面的措施,税收、金融、土地等支持政策。
  3、租赁市场监管措施,包括: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租赁信息收集渠道、租赁合同备案、合同示范文本、租赁信息平台建设等。
  (二)租赁市场现状
  1、分析测算市本级、县(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承租住房的比例;出租住房的面积及套数,其中:个人出租、机构出租的占比;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率。
  2、市本级、县(市)租赁需求情况分析,包括:流动人口需求、新就业人员需求、学区房需求、旅游度假需求及其他需求,各类需求的占比分析。
  3、市本级、县(市)租赁供应情况分析,包括:租赁住房供应主体及其经营模式(新建、改建、筹集等)。
  4、市本级、县(市)租金、押金水平。
  以上数据采用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抽样调查数据来自当地交易量前五名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分析当地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打算。
  2、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及相关建议。
  二、调研方式
  召开座谈会了解当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情况,到部分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租赁住房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具体调研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另行通知。
  三、调研人员
  王同初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王  南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王  菲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主任科员
  沈迎辉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干部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房管部门高度重视,对照调研内容认真准备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于11月3日前将书面材料及《住房租赁市场调研表》(附件1)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王南、沈迎辉,联系电话:027-68873068,68873429,电子邮箱:
3868041@qq.com

  附件:住房租赁市场调研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