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5〕17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住建部要求,紧密结合我省重点镇、特色镇、“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宜居村庄”创建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美丽宜居村镇建设目标和具体方法,推进美丽宜居村镇建设。请各市(州)认真组织好2015年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推荐工作,按照自愿、择优的原则各推荐1个镇和1个村,严格按照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8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附电子版)报送我厅。我厅将组织专家审查和实地调研,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联系人:蒋红翠 电话(兼传真):027-68873059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函.ht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