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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出新政打击囤地炒地

2009-12-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拿地首付不低于50% 结清期限原则不得超过1年


    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囤地、炒地一直被指称为高房价的推手之一,五部委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是在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后,推出的第一个具体调控措施。“目前全国各个城市对于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首付比例并无统一规定,出让土地会分别签订合同,约定首付比例和分期缴纳时间,大部分在20%~30%之间,远低于此次五部委通知的规定。”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说。他认为,该通知的实质就是全国统一并普遍提高了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由此会对其资金链形成压力,遏制部分炒地、囤地行为。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的表述更直接。“文件的出台,会挤出开发商手中的部分资金,进而促进开发商加快楼盘销售,回笼奖金。其结果就是国务院会议上所提出的,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
    据了解,以住建部、国土部等部门牵头的调控措施政策正在酝酿之中,其基本思路是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其中,国土部关于加强房地产批后监管、严厉打击闲置土地等措施已具雏形,只待发布时机。思路是,与金融管理机构联手增加土地市场透明度,重点监管典型“地王”和闲置地。  
(来源:建筑时报)(责任编辑: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