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买房 身份证须是“汉版”
武汉在校大学生超过100万人,还有大量毕业生户口托管在各类人才机构,他们的集体户口也属武汉市常住户口。不过,房管部门提醒,由于部分外地来汉大学生的身份证为原籍派出所发出的,必须要更换成本市的才能顺利买到房子。
昨天,家住仙桃的黎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上周他与在武汉工业学院上学的儿子(户口在学校)一起到金银湖一楼盘买房,当时售楼员称以儿子的名义,可以买两套房子,且不需要提交纳税或社保证明。然而昨天去签合同时,却又被告知身份证有问题,“说外地的不能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对此,武汉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解释,大学生的集体户口,以及毕业生将户口托管至人才中心,均可作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享受武汉市民待遇。不过,由于很多大学生在来汉之前就在当地申领了身份证,这就存在户口及身份证签发地不一致的问题。因此,户口迁到武汉后,其身份证必须换成武汉公安机关发放的,在没有房产情况下可以新购两套房,在审核购房资格时,不需要提交纳税或社保证明。
此外,对于不愿或不能将身份证换成“汉版”的集体户口市民,如想在汉买房,则必须提供两年以内、累计12个月的本市纳税或社保证明。(来源:武汉晨报)(责任编辑:熊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