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饰装修企业10强评选工作的通知 鄂建函[2009]19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企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建筑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在全省建筑行业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树立和打造标杆企业,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建筑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3]51号),现就做好2008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饰装修10强企业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经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或初审后报建设部审查核准,取得建筑行业相关施工资质,且2008年完成施工产值在5亿元以上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完成施工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均可申报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符合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印发的《200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企业评选办法》所确定的评选标准的要求。
(二)参评企业不仅要在经营规模、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经营业绩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且在社会贡献、品牌信誉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
(三)诚信经营,且具有三年以上的建筑业经营经历,2008年度没有发生三级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申报阶段(时间: 2009年7月25日—8月25日)。由入围企业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报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综合处),省管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综合处。
第二阶段为评审阶段(时间:8月26日—9月15日)。由省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入选企业名单后予以公示。
第三阶段为公布评选结果和表彰阶段(时间:9月15日—9月30日)。由省政府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表彰。
(二)评选原则及程序:
1、 此次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企业评选活动,入围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省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2、 申报单位应按附件一、附件二的要求逐项填写《申报表》和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报送市(州)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3、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后,报省评选委员会评审。
4、省评选委员会将根据《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评选办法》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入选企业名单,并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和表彰,并授予奖牌和证书。
四、要求
(一)组织开展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企业评选活动,加强对强势建筑业企业的宣传和推介,是塑造我省建筑业品牌形象,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从而提升我省建筑业发展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将效益好、贡献大、信誉高、管理规范的企业评选出来。
(二)各有关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务必客观、真实,相关经济指标能相互印证,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南一路78号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综合处(如邮寄申报资料需用挂号方式)
联系人:李昌阳 陈 杰
联系电话:027-87362308 027-87824447
传真:027-87824447
附件:1、《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评选申报表.doc》
2、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评选申报材料目录.doc
3、《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评选办法.doc》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建筑业 评选 2008年 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