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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创新开路政策引导护航

2015-09-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编者按: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积极响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国家战略,本报近期连续刊发了10篇由中国建设报社政策研究中心人员采写的《木结构建筑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报道,引起了行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巩固这一社会效益和传播木结构建筑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9月18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建设报社政策研究中心主办、加拿大木业协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天津泰明加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圣东雅居建筑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办的首届“中国木结构建筑产业科学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北京沙龙”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举行。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尽管我国现代木结构建筑产业存在的问题不少,需要各个环节和层面去不断创新突破,但它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巨大、意义深远。

  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住房城乡建设部、加拿大木业协会、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管理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当代置业、天津泰达控股等知名企业的业界代表数十人,围绕《木结构建筑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报道以及“木结构建筑产业科学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主题,从政策引导、资源保障、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研讨,对我国现代木结构建筑产业进行了一场全方位的“专家会诊”。现选摘部分嘉宾发言以飨业界人士及读者。

  三大措施促产业发展

  刘卫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综合室主任)

  从历史眼光看,我国曾是木结构建筑大国,具备较为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悠久的建筑文化。在当今大工业时代里,木结构建筑也以其独有的环境兼容性、功能性、舒适性、抗震性等优点,占据了建筑领域的一席之地。我认为,目前我国发展木结构建筑需要注意三个方面问题。

  适用条件需因地制宜

  木结构建筑在应用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其适用条件,才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

  一是环境兼容性高、低密度项目可以考虑采取木结构建筑。有些建设项目例如传统建筑街区改造、自然风景旅游区、保护性开发区域,以及特殊设计风格建筑,不仅要求建筑物与历史氛围和自然环境高度协调,而且要求整个施工过程对环境影响降到最小。此类项目尤其适合木结构建筑设计方案。

  二是地震多发地区可以考虑木结构建筑。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50%的国土面积位于7度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区域。因此,部分地震频发地区可以根据资源条件、功能要求以及项目特点,适当采取木结构建筑方案,发挥其抗震性能优势。

  三是地理气候要符合木结构建筑使用要求。气象条件以及病虫害也是选择木结构建筑的重要因素。

  设计规范兼容功能性、舒适性

  为保证木结构建筑功能完备和使用安全角度,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设计和施工规范。木结构建筑要在这些规范指导下,严格实现建筑使用功能、安全防火等方面的要求,避免因为木结构建筑的特殊性和艺术性,而忽略与相关设计规范的兼容,为后续运行埋下安全隐患。同时,要做好木结构建筑技术的推广工作,还要改变一些传统观念,普及木结构技术的最新发展知识,并积极争取把这些新的理念和知识纳入相关设计规范的修改当中。

  提高产业化水平是关键

  不容否认,产业化水平较低是直接制约木结构建筑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需从三方面入手加以提高。

  一是提高木结构建筑的产业化程度。协调好建筑方案个性化与标准化的关系,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规范的建筑设计,采取模数化、工厂化的生产方式提供高质量部品,实现建筑构部件的通用化和标准化,从而提高现场施工机械化水平和施工质量。其中,要重点突破大型木构件的生产、成型技术和技术标准问题。

  二是做好木结构建筑的“第一加工厂”。木结构建筑要推广需在选材上有新突破,不仅可以优选传统的优良林种,而且要遴选出蓄积量丰富、品质复合要求的人工速生林种,保证行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些非关键的零部件尽可能因地制宜、就地取材。

  三是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培养现代木结构建筑的专业性人才。与北美、日本以及北欧等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一步结合我国地质、气候条件和使用习惯,研制开发出适用的木结构建筑部品和技术。

  政策与资质需先行

  王刚(北科泰达(天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作为木结构开发领域的早期实践者和坚定支持者,我们在当前中国木结构的市场推广和实际建设中遇到了很多的具体问题,既是对行业的思考,也是一些现实诉求。

  产品的政策限制与鼓励措施

  从开发商的角度,木结构住宅产品形式受到目前政策的诸多限制,一方面,木结构产品本身受国家规范的限制,不能超过三层,另一方面,国家规定住宅用地的容积率不可低于1.0。对于不超过三层的住宅而言,容积率不低于1.0是很难实现的。这就决定了目前中国新建住宅中,大量采用木结构的可能性非常低。这种情况在我们正在推动的中加低碳生态示范区项目中也尤其明显。如果不从政策上解决这个问题,木结构是很难广泛在中国房地产市场进行推广的。

  我们建议从两个方面做工作,第一,更新木结构规范中的层数限制,在技术标准和规范能够配套的情况下,将木结构层数限制提高到6~8层,这样,一部分容积率在1.0以上的洋房就可以试点采用木结构;第二,在木结构建筑容积率方面给以优惠政策,比如推行在非城市核心的试点区域打破木结构建筑用地容积率1.0的限制或其他可以达到类似效果的鼓励政策。

  材料国产化和降低成本的政策

  要让市场接受木结构产品,成本是关键,而要降低成本,就要逐步走原材料生产和规格材加工国产化的道路,而中国林业的发展又和目前木结构的市场需求是相关的,只有木结构在中国建筑市场有明确的应用前景了,相关的林业生产、木结构产品深加工的产业才会相应发展起来,形成良性循环。在试点区域进行木结构建筑的成本补贴和政策倾斜,也是试点成功的必要保证。

  木结构建筑开发企业资质问题

  目前木结构建造、设计行业尚缺乏标准的行业管理,相关木结构建造企业的建设及设计资质无法衡量,这对项目开发单位选择可靠的建造商和设计单位带来风险,而相应地也对木结构产品未来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带来风险。建议试行有关专项资质制度,对行业进行科学的管理,使木结构建筑行业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降低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法律和质量风险。

  中低层建筑应用前景广阔

  朱光前(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名誉会长)

  木材在历史上一直是最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但近几十年来我国对建筑材料的使用上有两个大的误区,其一是认为我国森林资源匮乏,建筑上少用木材才是对森林的保护、对环境的保护,认为木材建筑质量不好。另外一个误区就是认为我国水泥资源丰富,无论建筑物高低大小、环境条件如何,一律使用水泥。认为用水泥建筑房屋最好,农村过去建房大部分是砖木结构,现在新农村改造几乎一律使用水泥。

  木材是人类历史上长期使用的重要建筑材料,也是目前世界低层建筑使用的最主要的建筑材料。而中国目前却反其道而行之。

  使用木材建房的理由有五:木材是主要建材中唯一可再生的材料、促进我国木材工业转型升级、提升人工林木材价值促进造林积极性、国内木材资源前景好、世界有充足的针叶木材资源。因此,从长远来看,木质建材必将成为未来中低层建筑的主要原材料。

  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曾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副院长)

  政策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信部近日联合发布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明确表示将对木结构建筑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希望相应配套激励政策尽快出台。

  资源保障。我国是一个少林国家,推进速生林的培育和相关木材加工产业的发展,才能为木结构建筑提供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木材,使木结构建筑产业的发展成为“有源之水”。

  技术研究。加快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和修编,为木结构建筑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木材性能的研究与技术产品的研发。加快对于木材的防火、防腐、防水、防潮等性能方面的研究,研发出能提高木结构建筑适宜性、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的新产品。

  加大木材在新型建筑工业化中的应用。木结构建筑的部品、部件大都适宜在工厂产业化生产,推广其在建筑填充结构和装饰性构件中的应用,有着很强的现实价值。

  加强木结构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先行,将最新的研发成果应用到木结构建筑中,特别是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中,起到示范与推广作用,以此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

  “主流”思考

  陈音(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技术官)

  在现代钢铁冶炼、水泥工业出现之前,木材与石材一直是建筑行业最重要的结构材料。钢筋混凝土的出现使建造技术出现了革命性的进步,它与钢结构体系使现代高层建筑的建造成为可能。直到今天,混凝土结构对于多数建筑类型而言,仍然是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最好的结构形式。

  然而,全球环境问题对建筑、建材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建筑行业也需要寻找低能耗、碳中和、环境友好的新材料、新技术。作为唯一一种天然可再生的结构材料,木材重回建筑师的视野,它必将在建筑界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中国的城市建筑形态与欧美国家有很大差异,住宅建筑多以高层高密度集合住宅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木结构建筑的应用。加之国家实施天然林禁伐的保护政策,所以国内木结构建筑一直属于小众。在低碳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资源全球配置的新经济模式下,我们或可以重新思考木结构建筑的推广应用问题,为中国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寻找答案。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发起的“百年住宅”课题研究,试图以全寿命周期评价作为住宅设计、建造、运行以及建材设备、技术系统等的价值判定标准,解决当前中国住宅建筑品质低、寿命短、功能不全、适应性差等问题。而其中的主要思路就是SI建筑体系,即建筑的结构体系与使用功能相对独立,结构支撑体系坚固可靠,可以有百年以上的使用寿命;使用功能灵活可变,模块化、部品化,灵活嵌入结构体,便于维修改造,甚至可以改变用途。我想这个思路给了木建筑一个很好的机会高层住宅楼的承重结构可以是钢筋混凝土或是钢结构,而结构以外的功能空间完全可以以木构件作为主要建筑材料,前提是建筑具备高可靠性的火灾探测、自动灭火系统。木材与木制品自然、温暖、亲切,是非常优秀的隔墙、地板、门窗、家具的材料,而且木材在所有重要建材中是碳排放最低的一种,使用FSC认证的木材可以保证环境的可持续。

  层高规定与创新突破

  杨学兵(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管理组主任、中建西南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

  当采用木结构建筑时,建筑的层数和高度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在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中,对木结构建筑层数和高度的限值有下列规定:

  轻型木结构适用于三层及三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木结构建筑不应超过三层;民用建筑,丁、戊类厂房(库房)可采用木结构建筑或木结构组合建筑,其允许层数和建筑高度应符合表11.0.3 1的规定;老年人建筑的住宿部分,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活动场所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商店、体育馆、厂房(库房)应采用单层木结构建筑,并宜采用胶合木结构。这些规定与国际上木结构建筑技术先进的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距离。

  1999年至2003年,在编制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时,我国木结构建筑的应用才刚刚恢复,当时,在制订相关条文时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一是,我国应用现代木结构建筑的经验不足,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应该积极推广和引导木结构建筑的健康发展;二是,在满足建筑市场对木结构建筑的需求同时,必须符合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的原则;三是,通过国内调查,当时国内修建的木结构建筑基本不超过三层。四是,通过征求消防系统的意见,普遍建议木结构建筑为二至三层。因此,经过编制组国内、国外专家共同认真研究,最终确定了木结构建筑不应超过三层的规定。

  虽然,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明确地规定了我国木结构建筑主要用于三层及三层以下的建筑物,并不是表明不允许修建超过规范限制的木结构建筑。对于需要超过规范规定的木结构建筑,为确保建筑的防火安全,建筑的高度、层数和面积的扩大程度,以及因扩大后需要采取的防火措施等,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专门论证和专家评审来确定。

  日本木结构建筑引导

  高颖(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木材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日本东京大学农学生命科学研究科博士)

  一、日本木结构建筑建设情况

  1.总体建筑情况

  截至2013年1月,日本全国建筑总使用面积为78.6亿平方米,其中住宅为54.3亿平方米,木结构为36.9亿平方米,约占住宅总面积的68%,总体面积的47%。独栋木结构房屋占有率约86%,非住宅类建筑木结构建筑约占7%。

  2.木结构类型及占比

  日本木结构房屋形式主要为:传统梁柱木结构、现代梁柱木结构、轻型木结构和预制装配式框板胶合木结构等4种。其中,传统及现代梁柱木结构总体约占82%,轻型木结构约占12%,预制装配式框板木结构约占6%。

  二、日本木结构建筑的政策支持情况

  1.公共建筑物木材利用促进法

  2010年颁布实施,大力提倡在公建上使用木结构建筑。

  2.木结构建筑技术先导示范项目

  2010年开始实施,每年征集两次,鼓励木材作为结构材、外装及内装材使用。经费补助对象为调查设计费和施工建设费,一般不超过各费用的2/3。

  加快人才建设和技术研发

  梁涛(天津泰明加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木结构建筑设计、施工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对市场的应用推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有生产实践经验的技术领军人才及工程技术骨干;建立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优化专业知识结构,培养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加强一线人员综合技能培训,为木结构建筑推广做好人员储备。

  与此同时,鼓励加快现代木结构建筑关键技术研发,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木结构建筑产品、材料和技术。如:多层木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材料的本地化;木结构建筑与传统建筑的结合应用;木结构建筑的标准化、系列化、产业化。

  在上述基础上,还需加强木结构建筑的宣传推广。将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的绿色优势,纳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宣传工作中,消除公众对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的认识误区,强调宣传现代木结构技术与传统木结构的区别。提高公众对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在防火,防虫及耐久性方面保障措施的认同感。

  国内现状不容乐观

  毛林海(加拿大木业协会市场总监、中国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产业联盟秘书长)

  我国目前木结构建筑市场每年施工建造总量在300万平方米左右。轻型木结构是主流,在已建木结构建筑总量中轻型木结构占了近7成,重型木结构占16%,其他形式木结构包括重轻木混合、井干式木结构、木结构与其他建筑结构混合等占17%。

  全国专业木结构施施工企业由十年前的不到20家,一直发展到近年来超过200多家,但木结构施工企业中近3/4的企业目前还没有任何施工资质,行业多数木结构施工企业需要挂靠或借用资质做木结构建筑施工。

  开工不足几乎是行业内企业当前面临的普遍困境。长时间的开工不足可能令行业内多年培养、积累的木结构建筑施工的技术力量和技术工人大量流失,给整个行业带来长期的不利影响。

  忌走单一的低价路线

  周海宾(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结构用木材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近年来,一些人在推广木结构的过程中,高调宣扬木结构成本可以与混凝土建筑相匹敌,引导木屋企业走低价竞争路线。这样的思想认识有欠科学,且不利于产业的发展。

  首先,低价路线严重阻碍了技术创新。一旦木屋企业进入到低价路线中,技术创新和进步将成为一句空话,更多的是隐蔽工程的简化、关键部位的省略以及材料的以次充好,以应对不断上涨的人力成本、材料成本以及营销成本。

  其次,低价路线直接破坏了消费市场环境。目前市场上建造的木屋,验收基本上是建设单位说了算,即使按照程序验收,也多以合同规定或企业标准来验收,很少以现行国家标准来验收。

  不可否认,大量使用木质建筑材料,可以节能降耗,实现建筑材料和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林业主管部门、建筑主管部门和企业均有着不同的认识层面、不同的认识深度以及不同的主体责任。当前时期,如何协调好因木材利用而导致的国家林业生态、木材战略安全、建筑材料绿色化以及建筑节能减排等多元性复杂关系,将是排在政府部门制定政策面前必须要解答的问题。因此,推广木结构建筑决不能走单一的低价路线,也不能按照现有中国建筑体系的常规思路出牌,而是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寻求一条能解决资源可持续合理利用的路线。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