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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9年村镇建设工作座谈会的预通知 鄂建函[2009]46号

2009-03-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有关城市规划局、有关县(市、区)建设局:
    为更好地总结2008年村镇建设工作,落实2009年“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的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3月中下旬召开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1、各市州建委(建设局)分管领导、村镇科(处)长;有关城市规划局分管领导;
    2、整县推进村庄环境整治10个试点县的建设局领导;
    3、7个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县(市)建设局领导;
    4、仙洪试验区的洪湖市、监利县建设局领导。
    二、会议有关要求
    1、各市、州汇报2008年“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打算。包括:
    (1)、“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作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2009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与措施等,并对省厅村镇工作提出综合性建议。
    (2)、村庄规划编制的落实与完成情况(有关市州规划局负责村镇规划工作的,由规划局汇报)。各地“十一五”期间应当编制规划的村庄总数,目前已编制完成规划的村庄数量。“十一五”后两年计划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的村庄个数(附表一)。
    2、10个试点县(市、区)汇报整县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主要工作进度及2009年的主要工作计划。主要包括是否建立了城乡一体的规划建设体制与机构;2008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及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村庄分别占村庄总数的百分比;2009年计划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庄个数和完成村庄整治任务的村庄个数。
    3、7个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县市汇报有关试点工作方案。
    4、仙洪试验区仙桃市、洪湖市、监利县汇报2008年推进试验区村镇建设工作总结和2009年的打算。
    会议期间套开村镇建设统计工作会。请各市州通知有关县市(具体名单附后)按会议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各参会单位分别将书面汇报材料的电子文档于3月11日前报送省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敖鹰、蒋红翠。联系电话:027-68873059。E-mail:
czjsc@hbsjst.gov.cn
    附:参加会议的有关县市名单
    武汉市江夏区,黄石大冶市,十堰丹江口市,荆州松滋市、洪湖市、监利县,宜昌市夷陵区、五峰县,襄樊老河口市、保康县,鄂州市鄂城区,荆门市东宝区,孝感安陆市、大悟县,黄冈市英山县,咸宁市通山县,恩施州恩施市、鹤峰县。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