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观察评论正文

示范城市“答卷”

2015-12-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探索符合国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路线,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引导市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2014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决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并将于2015年底对示范城市(区)建设效果组织评估。在此,本报先“盘点”各地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情况。

  德阳:回收与处置相结合

  2014年3月28日,四川省德阳市开始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环保站,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处理。一年多来,各环保站回收了纸张、金属、塑料、玻璃、织物、废旧电器等各类可再生资源垃圾610余吨,扣除无环保站情况下居民仍会将家电、家具等大件、量大可回收物售卖等因素,垃圾实际减量达到8%。同时,实现了有毒有害垃圾的全面回收与专业处置。该市目前正探索终端分类分拣中心建设以及餐厨垃圾等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垃圾分类产业链条优化布局。

  问题反馈:由于环保站等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与后续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企业盈利手段单一,经营面临困难。虽初步形成了依托环保站,放大其服务能力,开展“多种经营”(前期如房屋中介,快递接件、收件,代收水、电、气费,代售电话充值卡,家政服务;中、后期如“跳蚤市场”,新鲜蔬菜、瓜果、家庭厨房与日常生活用品直销配送以及各类智慧社区服务项目等),但因环保站无产权界定,项目合法手续办理复杂等因素,环保站多种经营处于搁置。

  深圳:“回收哥”O2O平台上线

  今年8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颁布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作为“十三五”期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配套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两个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编制印发居民家庭分类手册和深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指引手册。在收运过程中引入“互联网+分类回收”概念,创新可回收物O2O收集模式。举行“互联网+分类回收”深圳总动员启动仪式,联合该市经信委、人居委、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推动“回收哥”O2O平台正式上线。通过互联网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回收服务体系两线建设,实现社会、企业、政府三方共赢的“深圳模式”。曾在一个月内发展加盟“回收哥”642人、居民用户31078人,现已陆续在宝安区、罗湖区、南山区、福田区、龙华新区、龙岗区等区提供上门服务。

  问题反馈:由于各部门尚未形成协同工作机制,导致低价值可回收物再利用成为难题,市场前景不明;居民热情高但参与度还是不够,各区、街道及社区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缺位,且人员流动性大,影响了分类管理的可持续性。

  南京:制定垃圾分类示范建设标准

  江苏省南京市重点推行垃圾换物和积分奖励模式,制定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标准,向市民发放垃圾分类电子积分卡,按照市民交投垃圾种类和数量奖励积分,积分可兑换成奖品或服务,通过积分奖励引导市民源头分类和定时定点投放。通过电子积分管理平台,实现积分采集、查询、兑换的自动化,并对回收垃圾种类、数量进行统计、分析。目前该市已有80多个小区逐步实行了这种分类收集模式,居民参与程度和源头分类质量显著提高。同时,开通“南京智慧分类”微信公众号,每周推送各区动态信息,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发布示范小区名单。

  问题反馈: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补贴政策需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与处置对接不紧密,需对环卫转运设施、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垃圾分类贮存点进一步整合利用,比如,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由环卫企业或专业单位收运至中转站、贮存点或直收直运至处理设施。

  苏州: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日益完善

  2015年,江苏省苏州市被列为全国首批26个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之一,目前,苏州生活垃圾大分流体系已初步建立,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2012年以来共出台了《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规划(2012-2016)》、《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州市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等主要规范性文件,同时每年出台《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确定每年工作推进目标。针对垃圾分类处置后端工作,该市优化了收运模式,在分类辅助设施建设方面,依托供销社可回收资源回收站建设,通过新建、改造、整合的方式,实现网络布局的多样性,扩大服务半径。该市把低值可回收物--废旧玻璃也列入专项回收范围,减少了末端处理的能耗。另外,该市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终端利用项目,目前,已处理建筑拆迁垃圾60余万吨;推进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设施项目建设;开展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和居民厨余垃圾的技术研究和试点。

  问题反馈:具体分类方式、如何分类没有明确规定,给管理部门的具体实施带来了一定难度。如:建筑垃圾管理问题,涉及到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需要从政策层面上加以规范。根据苏州市目前大分流的分类模式,需要对分流出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等进行单独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目前除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拆迁垃圾外,其他垃圾的分类收运及处理体系都仍在建设过程中。原已建立的处理体系,面临着新的挑战。

  咸阳:探索垃圾回收资源化出路

  陕西省咸阳市选择了两个有代表性的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共有居民6800余户。组织开展了试点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使垃圾分类工作在试点社区已家喻户晓,得到了大多数居民的支持配合。按照《咸阳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咸阳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已给两个试点社区配置了标识清楚、标准规范的垃圾分类收集桶、LED宣传屏等基础设施,完善垃圾分类配套体系。通过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试点社区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机制,研究测算政企合作补偿标准,总结服务市民、方便销售、可回收利用的资源化途径。

  问题反馈:市民销售可回收垃圾并不方便,没有做到价格公开透明,更没有固定联系方式。这不仅导致存量垃圾较多而且使垃圾回收具有盲目性,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垃圾终端处理人才匮乏,处理深度不够,产品附加值低。手机等一些电子垃圾还不具备处理能力,废旧电池、电瓶等有毒有害垃圾还没有统一回收处理;大件木质家具垃圾的回收处理还没有形成企业化、规模化效应。(刘喆)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