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推行五公开打造“阳光”规划
本网讯 通讯员唐金华报道:枣阳市城乡规划局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完善实施五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打造“阳光”规划。
一是办事程序公开。将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所需材料等,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在“枣阳规划网”上公布,为建设单位和办事群众提供方便。
二是规划审批会议公开。所有规划项目审批都要经有关会议集体研究,所有审批项目都实行专家咨询决策制度。凡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的问题,都邀请有关专家和部门领导参加,并邀请相关代表列席会议。
三是审批结果公开。对重要大规划项目,在审批前进行公告,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项目在审批之后,在建设工地等适当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办结时限公开。实行受理书和限时办理制度。对所有前来办理规划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由局中心窗口统一接待,对于符合报建条件的,填发受理书开始计算时限;对于不符合报建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目录或不受理原因。
五是政务信息公开。每月对业务会议研究的规划项目结果等在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信息跟踪回访,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规划审批过的项目进行回访。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来源:枣阳市城乡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