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风景名胜区执法工作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4〕113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举办风景名胜区执法工作培训班的通知》(建城景函〔2014〕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5月14日前报送到省厅城建处。
联系人: 徐俊、胡海燕
电 话: 027-68873082(传真)
电子邮箱:yuanlinhubei@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风景名胜区执法工作培训班的通知.pdf》(建城景函〔2014〕58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