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期评估的通知
鄂建文〔2014〕1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水务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期评估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15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报送有关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了解列入国家“十二五”城镇供水设施项目库的实施情况,通过全国城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情况,并生成《通知》附件1-4。各地“十二五”期间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任务详见鄂建发〔2012〕11号文件。同时,掌握本辖区内各县(市)水质检测与监管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执行情况与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填写《通知》附件5-7。
二、请按《通知》中关于评估的主要内容第(四)、(五)、(六)条要求,形成你市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总结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已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和举措、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下一步的举措、规划进展情况总体评价和对“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等。
三、请各地于6月30日下班前将总结材料及《通知》附件1-7联合上报省建设厅城建处、发改委投资处(电子版请发hbzjtgs@163.com luliangchao@163.com)。
文件及附件1-7电子版可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 )下载。
联系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李裕先 电话:027-68873089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鲁良超 电话:027-87814802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期评估的通知.pdf(建办城函〔2014〕158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