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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的公示

2018-06-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示〔2018〕3号

    按照住建部印发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湖北省建筑材料节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申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综合测评,现拟认定湖北省建筑材料节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为“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进行举报(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63)。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盖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