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评选推荐2010年度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1-03-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1]4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商品混凝土管理站):
    2010年,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散装水泥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全省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为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省、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按照《2010年度全省市州散装水泥办公室及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工作考评办法》评选。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散装水泥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3、遵守国家和地方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法规、规章,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业务能力较强,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自下而上,确保评选质量,注重推荐爱岗敬业、有突出贡献的基层散装水泥工作者。
   (二)申报先进个人的,应如实填写申报表。市、州、直管市、林区散装水泥办公室按照分配的评选名额组织推荐,并经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表彰形式
    省厅根据对各地2010年度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考核评比结果,对推荐单位和个人情况进行审查评比,评选出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由省厅予以表彰。
    联 系 人:彭汉桥
    联系电话:027-87817501,87364155(传真)
    邮    编:430071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南一路45号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附件:1、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湖北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评选   散装   先进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