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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2013-05-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3]106号

各市、州、直管市园林局,神农架林区城管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认真对你市(县、区)所辖公园进行专项检查,对公园运营管理中存在的出租公园房屋及设施设备给私人经营,违规建立为少数人服务的餐馆、会所、茶楼等的类型、数量(面积)、发生时间、发生经过等情况进行汇总,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为便于清楚了解情况,我们制定了《公园建设管理有关情况登记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并在2013年8月1日前将专项检查结果和整改方案及登记表报送我厅。各县(市、区)所辖公园专项检查情况由各市(州)统一汇总后上报。我厅将在8月份对各地专项检查情况实施跟踪督查,并抽检相关公园。对将侵占公园用地、在公园内搞违规建设和非法经营、移植大树古树、举办动物表演等纳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考核和复查及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申报的重要内容。对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公园,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进行整改或在限期内整改不合格的公园,将通报批评,并暂停其所在城市相关申报和评审资格;对已获相关命名的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我厅将视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撤销称号。
    联系人:徐俊    电话:027-68873082(传真)
    邮箱:
7949944@qq.com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2、《公园建设管理有关情况登记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