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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

2014-12-0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王勇报道:2014年以来,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按照中央、省、林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林区党委、政府和纪委的工作目标要求,本着资金安全、干部职工得实惠为目标,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民生管理工程,紧抓廉政建设工作不放松,落实主体责任,做精做细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积极探寻政风行风机制建设,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勤政建设,扎实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突出强化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充实和完善了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形成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主抓、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的领导机制,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了保廉提效、促进服务的作用。

  二是召开工作会议。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全年中心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林区会议精神,科学合理安排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惩防体系建设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对中心各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把廉政建设作为评定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督促领导干部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突出干部廉洁自律构筑思想防线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建设。以强化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为总抓手,从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方面为重点,对中心班子成员的言行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充分发挥班子及其成员的表率作用,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中心的发展和服务掌好权、用好权,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中心上下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

  二是充实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并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公务差旅审批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规定》、《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编制了“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清单”,使各项服务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制定了《公开承诺书》,以加强单位职工文明用语、文明形象、接待服务、窗口服务、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为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了对科室的考评,还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群众反映,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广泛开展教育。利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以反对“四风”和切实转变作风为重点,全力营造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对腐化堕落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住房公积金系统腐败案例的剖析,组织干部职工对照检查、自我反省,进一步增强全体同志的廉洁自律意识。同时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组织的各项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使反腐倡廉警钟常鸣。

    突出党务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明确中心主任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中心主任、科室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廉政责任意识,严格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程序、规定时限办事;没有发生办理过程中刁难、推诿申办人;没有发生在办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以权谋利;没有发生参与、从事各类中介有偿服务活动;没有发生利用工作之便接受申办人吃请、有价证券和馈赠,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推行“阳光建设”。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实行阳光操作,推行“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范围对象、办事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公开制度,将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等事项及时上墙上网上册,同时通过电视和网站等公众媒体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公积金政策,掌握公积金政策,学会使用公积金政策,把政策送到乡镇、送到进企业,把服务送到基层、送到一线。

  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活动。督促各科室重新梳理行政权力,反复排查重点工作岗位和重要运行节点的权力风险,深化细化防控措施;在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监督的同时,积极推进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构建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全覆盖监督体系,完善权力运行的风险预警和纠错机制,确保廉政风险“管住、防严、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