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确保“春节”期间建筑工程安全
本网讯 通讯员袁平和、孙涛报道: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十堰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各参建责任主体切实落实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春节期间住建系统安全、和谐。
加强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加大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检查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回头看”活动成果,坚决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施工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加强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强化措施,防止火灾、中毒、触电事故。各燃气企业重点抓好易燃、易爆危险源点的监控。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经营、储存的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应急救援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司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各类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把预防冬季燃气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市政公用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期间要保证安全进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及经营用电安全。
加强值班,落实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各有关单位和参建各责任主体要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加强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施工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事故。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来源:十堰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