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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耕地是否达标纳入各地“一把手”业绩考核

2006-09-11 09:14:36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今后,各地市州(区)的耕地量不达标,占耕不补,将直接影响“一把手”的政绩。昨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相关考核办法,要求各市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保护耕地“责任状”,结果作为市州级政府“一把手”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办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当地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调整补划的基本农田全部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从今年起,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每个考核期内考核两次,符合上述要求者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的地区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或基本农田,其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暂停安排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同时,该地区审批用地情况还将面临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的全面检查,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将被追责,“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也难辞其咎。(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