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装修自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30万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从本月起,装修自住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30万元。装修自住房屋还可以一次性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缴存职工及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装修职工本人或配偶拥有自主产权的住房时,可用所装修房屋或第三方房产作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在贷款额度上,按装修房屋面积乘以2000元/平方米确定,要求不超过装修合同所载明的总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公积金装修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装修贷款资金获批发放后汇入借款人个人银行账户。
此外,缴存职工或配偶装修本市范围内拥有自主产权的住房两年以内,经公积金中心核实,也可以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住房的装修费用。提取时应提供装修合同及合同载明装修总价款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材料发票,或者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提取额度为装修住房面积乘以1200元/平方米,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也不得超出合同载明的实际发生的装修总费用。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再次装修住房提取公积金时间需间隔5年。(金计、黄月娥)
来源:三峡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