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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情况交叉检查的通知

2017-11-0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7〕379号

各市、州住建委:
  为确保2017年全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开工建设任务的完成,经研究,2017年11月上旬,我厅将组织对全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17年以省政府名义下达各地的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开工建设任务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际开工进度及专项规划、技术方案、运作模式、初步设计、图纸审查、招投标、投资金额、施工许可证、政策法规等内容。
  二、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8-10日。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市、州交叉检查及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和实际测量等方式对各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交叉检查。
  四、检查组组成及任务分工
  本次检查共组成16个检查组,分别由16个市、州住建委安排人员组成,每个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有关科室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不少于3个)。
  检查组任务分工安排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交叉检查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开工建设情况交叉检查工作,既要围绕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工作,以此为契机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开工建设,又要按要求抽调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认真完成好交叉检查任务,并借此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建设工作。
  (二)认真负责做好交叉检查。检查组要按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对表对标检查,摸清各地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开工建设任务进展真实情况,提取每个环节的佐证材料(已开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支付凭证复印件及现场照片等,未开工项目各阶段的审批文件复印件等),并认真填写好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海绵城市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检查要高度负责,实事求是,不得走过场。
  (三)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各地要按照检查内容要求,提前准备好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开工建设各项佐证材料,积极主动的配合检查组进行检查,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
  (四)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各地接待一律从简,检查组不得收受被检查方赠送的礼品等。
  六、具体事项
  1、11月3日15:00前,各地将检查组人员组成回执单(附件5)报送省住建厅城建处;
  2、11月6日14:30省住建厅召开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开工建设交叉检查工作任务布置会(地点:省住建厅23楼会议室;参会人员:检查组成员一名,参会人员名单与检查组人员组成回执单一同报送);
  3、检查组交通工具及交通费、住宿费由各地自行保障。

  联系人:省住建厅城建处 伍军
  电  话:027-68873147、13807124460
  邮  箱:
1055327168@qq.com

  附件:1、检查组任务分工安排表
        2、2017年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3、2017年海绵城市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4、检查组人员组成回执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