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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超过2936.5元要缴税

2011-06-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月缴存额下周起调整 中心城区每月缴存不低于176元
公积金超过2936.5元要缴税

    从下月起,你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要有变化了。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调整武汉地区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度,其中每月缴存不低于176元,超过2936.5元要缴个税。

    缴存比例在8%—12%间

    职工的公积金有两部分,分别是职工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总的公积金月缴存额=(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x职工缴存比例)+(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x单位缴存比例),一般来说,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是1∶1。

    按照公积金规定,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最低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因此如果月收入3000元的职工,缴存比例是8%,他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为480元。

    超过2936.5元要缴税

    由于职工每年的月工资都在变,因此我市每年从7月1日起,都会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2012年度工资总额÷12。

    根据武汉市统计局公告,2012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942元,月平均工资为4078.5元。2013年度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在月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并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按国家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职工和单位缴存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来算,那么月缴存额达到4078.5x3x12%x2=2936.5元,也就是说,职工月公积金账户缴存额高于2936.5元,就要缴税。

    取消了月缴存上限

    虽然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2936.5元要缴个税,但是公积金中心今年和往年不一样,没有明令缴存额不能超过2936.5元。记者了解到,在2010年,我市曾设立公积金缴存“上限”,以避免不同单位特别是垄断单位与一般企业“贫富差距过大”,或者部分单位因公积金免税而变相用此“发福利”。但今年此次调整,取消了月缴存上限的限制。对此,公积金中心在“通知”中没有进行说明。

    最低缴存额三年来首次没上浮

    公积金中心每年都会设定最低月缴存额,2011年是144元,2012年是不能低于176元。今年与去年相比,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要求仍为不得低于1100元。

    按照中心城区在职在岗职工的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900元,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两个8%标准计算,中心城区“下限”就是176元、新城区为144元。这是三年来,我市中心城区公积金最低缴存额首次没有上浮。(马振华)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