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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再出实招

2014-04-1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转变工作作风 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宜昌城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再出实招

  本网讯 通讯员向安静报道:

    >>> 政府招标购买作业服务 奖补机械化设备购置费用 推行环卫工人绩效工资

  4月8日,经过多次深入一线调研,听取基层干部职工意见之后,宜昌市财政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水平,建立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彻底改变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与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差距较大、环卫作业方式落后、环卫工人收入偏低的现状。

  >>> 建立规范的政府购买环卫作业服务机制 严格实行“费随事转”

  记者了解到,城区环境卫生作业将坚持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向,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各区在实施政府购买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时,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的环卫作业企业,建立作业队伍市场准入、退出等制度,鼓励环卫作业企业做大做强。

  同时,严格实行“费随事转”,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两头占”的现象发生。

  >>> 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 一次性奖补购置设备经费50%

  据介绍,提高城区环卫作业机械化程度,不仅可以减轻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有效地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也是现代化特大城市管理的需要。

  今后,环卫作业机械化以作业企业作为环卫清扫机械设备的投资主体,政府以“花钱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环卫机械化作业服务。在公开招标时将环卫机械化设备配置作为市场准入的前提条件,明确机械化作业的范围、数量、质量等要求,以及服务期限、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并加强跟踪监管和检查验收,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记者获悉,市级财政将对各区(不含夷陵区)按照购置设备经费的50%一次性奖补到区级财政,奖补资金作为政府投入,在中标服务期限内分期冲减作业运行成本,以支持城区环卫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环卫作业企业购买机械化设备的积极性。

  >>> 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实行绩效工资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卫作业人员劳动强度高、危险系数大,建立保障环卫作业人员待遇增长的长效机制,让环卫工人共享改革成果。

  今后,一线环卫作业人员的工资将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其中,基础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随着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通知》还要求,各区城管部门根据辖区内环卫作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路段的环卫定额标准,保证环卫作业质量。各区在公开招标环卫作业企业时要将保障环卫作业人员权益作为必须条件之一,在签定合同时不仅要明确作业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等,还要对环卫作业人员工资水平、社会保障、劳动定额标准等方面予以明确,保障环卫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 市级城管下放事权到区 区级财政督促征收环境卫生处理费

  201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该市城区实施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监督考核以市为主,组织实施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具体来讲,就是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在下放事权的同时匹配了各区相应财力,基本建立了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市区两级城管、财政部门按照事权划分各负其责。

  据悉,针对城区环卫作业,各区财政局将实行“三个负责”制度,一是负责环卫作业经费保障,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经费调整机制;二是负责对环卫作业经费使用进行监管;三是负责督促征收环境卫生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