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王鹏报道:近日,十堰市制定出台了《十堰市城区庭院绿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2014年城区庭院绿化工作自3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动员准备、绿化实施、检查评比三个阶段。通过开展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裸露山体绿化恢复)和老旧庭院绿化上档次更新改造,城区各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工业企业、商业中心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学校、医院、机关团体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45%,工厂绿地率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