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工作
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政府、住建厅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咸宁市住建委会后迅速下发紧急通知,并组成2个安全检查组,对全市住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迅速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2014年12月29日,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咸宁市住建委连夜行动,迅速制定方案。12月30日,召开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安监站负责人会议,部署安排建筑安全大检查。2015年1月4日,市住建委召开委领导班子及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中央领导和住建部、省政府、住建厅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发生的3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5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全面部署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措施,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
二是突出行业重点,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各行业领域、各重点环节迅速、全面、彻底地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公园、名胜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措施,加大城市燃气安全管理,严防煤气中毒和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特别是对在建工程领域,要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关键部位,监理监管台账,对检查中发现有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项目一律停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项目一律停工,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坚守安全底线不能放松,杜绝包庇纵容行为,要以铁腕执法、零容忍的执着,依法打击、查处、曝光、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切实消除隐患。
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2014年12月30日至31日,咸宁市住建委迅速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市直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面的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责任主体单位下发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工作督查表和建设部事故通报70余份,共检查在建项目53个,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监督记录21份,排查安全隐患160余条。
2015年1月1日至3日期间,咸宁市建管处对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市重点监控项目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拒绝整改的1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立案调查。咸宁市园林局积极加强公园、风景名胜景区等人员密集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解除安全隐患60余处,并在各个景点、景区安排专人带班值守,为人民群众出行和娱乐提供安全保障。咸宁市燃气办检查燃气企业(燃气站)23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消除安全隐患56处。咸宁市墙改节能办检查商砼和加砌块生产企业51家,对企业商砼车辆上路抛洒、车速过快、机械维护不到位等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整改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近期,各职能部门将组织专班对县市区进行督查。
加强安全隐患督查 明确责任落实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则”、“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县(市、区)及安委办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加强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从重从快予以处罚。节假日期间,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带班领导、值守人员在岗在线。成立安全督查组,对此次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