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荆门正文

荆门:公积金中心多举措创新法治建设

2014-09-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郭长敏报道:近年来,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中心法制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住房公积金建设,先后荣获由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省住建厅授予的“湖北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建强执法队伍,增强法治创建力量。为保障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单列了法治建设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按照“政治强、法律精、业务通、作风硬”的要求,从中心各科室、各县市区办事处抽调人员充实到政策法规科,增强了中心政策调研、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批、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的力量。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中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按照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送市法制办进行审查,对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时纠正。一是出台了《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二是出台了《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促使重大事项都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会议审议—公开发布”的程序进行;三是出台了《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定期集中审核中心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报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初审报告,并指导分中心、办事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四是与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通知》,把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作为“五一”劳动奖章和劳模的评选条件、纳入了劳动年检范畴,为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五是积极开展了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规范中心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运行,建立了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和制约有效的机制。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中心建立12329客户服务热线,畅通了社会咨询、监督、投诉的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复议。大力推行重大具体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听取意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关系的决策事项,如住房公积金投诉、未建公积金单位行政执法、逾期贷款执法、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执法等,组织人大、政协的工作人员及有关法律法规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合法性审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四是加强普法学习,深化法治宣传氛围。一是坚持开展法治学习,邀请荆门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了依法行政培训讲座、“六五普法”宣传讲座;二是坚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加强自学,通过搭建网上普法学习平台,规范必学内容,精选选学内容,引入学时学分制,加强了对职工网上普法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坚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系统地掌握了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技能,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四是坚持深入缴存单位、商品房楼盘、人口密集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积金法治宣传活动。对内对外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获得省级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投诉渠道,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水平,为创建法治住房公积金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