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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公积金中心公开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承诺

2014-06-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仙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更好地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本中心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凡到中心办事人员,所遇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者帮助联系,不得推诿。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告知对方办事程序、依据;对手续不全和不能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原因。

  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中心承诺:只要手续齐全,在工作日内即来即办,5个工作日办结。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中心承诺:当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决定,手续齐全者当日内办结。

  四、办理缴存、转移、封存、对帐、查询业务和单位开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在手续齐全情况下随时可办理。

  五、所有业务实行零收费,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要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热情服务,礼貌接待,为全市干部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优质服务。

  监督投诉电话:0728-3259953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