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资金瓶颈有待突破
当前,加快棚户区改造面临着要求高、任务重与资金相对短缺的突出矛盾,突破资金制约的瓶颈,仅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断创新思路和办法。
首先,地方政府需要用足用活现行政策。棚户区中相当一部分住户同时也是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一些企业的住房既是棚户区也符合困难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的条件,要充分利用住房保障的政策规定,凡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律通过划拨方式供地,符合集资建房条件的企业,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可采用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可先由第三方代建安置房,再由政府回购的方式筹集房源,让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的红利。
其次,建议将减负让利与扩大融资渠道并举。免征棚改项目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棚改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全部用于安置住房和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建棚改安置小区的路、水、电、气、热、通讯和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建设,适当减免入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引导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调动民营企业投资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制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同时,还要注重综合运用补助、贴息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棚改贷款担保机制。
最后,实行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体化。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本身也是住房保障工作,但在一些地方,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分别由两个不同的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两张皮、背靠背、各家自扫门前雪,缺乏沟通协调,造成了人力物力和政策资源的浪费。所以,很有必要将棚户区改造与住房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体向前推进,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实行集中领导,统一规划部署,搞好政策衔接配套,一体化运作、优势互补,形成强大合力,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布坤明)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