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取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的通知
鄂建办〔2016〕40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房管局、城管局,厅设科处、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6﹞351号)的部署要求,省厅决定于2016年12月抽取全省住建系统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等方面案件的案卷。如在规定期间内无行政执法案卷的,可报送2016年度其他月份所办结案卷。
二、抽查步骤
(一)报送案卷卷宗。各有关部门、单位按抽查范围和要求,选取2卷已办结的案卷,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厅政策法规处。
(二)组织集中评查。省厅采取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三)通报评查结果。评查结束后,省厅将对行政执法案卷报送情况及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部门、各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做好案卷抽查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执法案卷的报送。
2、2016年度没有相关执法案卷的,请作出书面说明,加盖公章扫描后报送省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周裕波,联系电话:027-6887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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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