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做好汛期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建文[2013]5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房管局,武汉市城管委、园林局、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和灾害多发季节。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和省减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汛期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今年汛期防灾抗灾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住建系统防汛工作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高度重视汛期防灾抗灾救灾应对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各地各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城市汛期检查,确保城市安全度汛。要及时疏通城市排水管渠,全面检修城市排水设施,确保安全正常运转。对易受雨水浸泡、洪水侵袭的道路、桥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加固,并采取必要的强排措施,确保城市道桥运行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棚户区、灾害风险区房屋等要落实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要加强在建工地防汛、防风、防雷措施的检查,尤其是要将预防深基坑、高支模坍塌、外脚手架侧倒和高空防雷击等作为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要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和取水口保护及备用水源储备,完善制水工艺,加强汛期水质检测,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确保汛期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三、加强交通设施安全维护,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各地主管部门要对城市人行道、自行车道、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人流密集区的交通设施进行重点维护,落实防涝排涝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四、加强公园景区管理,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各地风景名胜区、公园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景区、园区基础设施的维修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对缆车、索道、险要道路及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人员执勤,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地区安全维护工作。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公布和客流量疏导,必要时暂停部分险要景点开放,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五、加强应急值守,保证联络畅通。各地要及时掌握极端天气信息,加强对各项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4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