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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建委三大举措做好全市建筑业统计工作

2017-08-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钟克波、郭新燎报道:针对全市当前工作建筑业产值下滑趋势明显、企业入库率低、产值上报误差大等不利形势,保持建筑业国家经济支柱产业地位,随州市住建委在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同时,采取三大举措强化全市建筑业统计工作。

  正视四大难点 实施依法统计

  2017年,市住建委确立了全市建筑业产值过百亿、2018年建筑业产值150亿的发展目标。根据当前建筑业统计工作存在行业主管部门和统计主管部门对建筑业统计工作齐抓共管不够、一些地方和企业存在虚报、瞒报、漏报、错报和拒报等问题,一些地方统计部门人手少、事务多等四大难点问题,市住建委采取四大举措严格依法统计,一是实施联合清查处。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统计部门联合对本辖区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符合规定,尚未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必须将其纳入统计笼子,并按要求向统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入库申报材料;二是对新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三个月内向统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入库申报材料;三是对已经注销的空壳企业、停产企业进行剔除,不得再报送统计数据。四是加强对外地来随从事建筑安装的企业的管理,凡能相对独立核算的企业原则上要在本地注册法人企业资质,接受当地管理,进行统计报表,确保入库企业单位真实性、指标完整性和数据准确性。

  创新管理方式 确保统计质量

  一是实施网上填报。要求全市建筑业企业认真执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启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施工企业统计报表功能的通知》,按时做好网上填报工作。二是明确专人填报。要求全市各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指定和明确本单位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或者稳定的兼职统计人员,负责本企业的统计报表工作。三是实施留痕管理。要求各企业配备符合报表要求的网络和计算机,按要求留置原始记录、设置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确保完成年报、季报、月报(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及其它专项统计调查任务。企业统计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不得瞒报、迟报、拒报各种统计数据。

  强化统计监管 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检查。住建和统计部门定期、不定期联合开展建筑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印发检查通报;二是实施处罚。对虚报、瞒报、拒报、漏报统计数据的企业,统计部门要依照《统计法》、《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录入“一体化平台”。三是重点监控。对取得资质后长期未按要求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入库申报材料的企业,住建部门将其纳入企业资质监督抽查范围,对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条件进行核查,达不到标准的给予三个月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标准的降低或取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