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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2018-03-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8〕9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鄂建函〔2018〕174号)的部署安排,3月5日至3月9日,我厅成立四个督查组对武汉、黄石、襄阳、荆州、宜昌、十堰、孝感、鄂州、黄冈、咸宁、仙桃市和恩施州等12个市州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燃气“两会”期间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地住建部门“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部署安排、节后复工检查和城镇燃气厂站安全管理情况,督查组共抽查了23个工程项目和33个城镇燃气厂站。从督查情况看,12个市州主管部门对全国“两会”期间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项目节后复工条件,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节后复工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场站安全形势总体可控。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厅共下达期整改通知书8份(其中,房屋市政工程行业2份,城镇燃气行业6份),有力促进了两会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和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复工检查不到位。一是节后复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不力。部分市州对本辖区的工程项目节后复工情况掌握不全面,复工检查验收标准不细;二是节后复工自检整改不到位。部分企业节后复工自查不到位,存在走形式、敷衍现象,存在作业人员复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起重设备未经维修保养投入使用等问题。
  (二)部分城镇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对安全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熟悉,未制定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老旧城镇燃气设施过期使用,设施设备未按要求组织年检;三是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器材配置不足;四是场区秩序不规范,物品摆放零乱;五是对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场站把控不严,无办理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机动车辆运载钢瓶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督办整改落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地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并组织复查验收和销号,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二)严格监督执法。要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严格监督检查标准和工作程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三)上报整改材料。各受检市州有关部门应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此次督查所发现问题和隐患的书面整改资料,以及主管部门实施处罚情况逐级上报至厅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郭陆
    电  话:027-67120972,67120970(传真)
  邮  箱:
15030118@qq.com
  
  附件: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督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项目汇总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