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心城区年内建1.5万个车位
鼓励新建小区超标准配建车位,将减免相关费用
武汉中心城区年内建1.5万个车位
今年是武汉市“停车场建设年”,为解决停车难、车辆占道无序停放等问题,武汉市中心城区计划年内新建15000个以上的停车泊位。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有关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文件,鼓励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建设停车设施。符合条件的,将享受免除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鼓励机关单位“错时开放”
据统计,截至目前,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90万辆,中心城区机动车泊位需求约为132万个,将已施划的约4万个临时停车泊位计算在内,中心城区提供的总停车泊位约106万个,停车泊位缺口约为26万个。
为此,武汉市《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通知》提出,新建小区必须严格按规范配建停车泊位,鼓励其超标准配建停车泊位,并将已建成的停车泊位错时或全天候对外开放。
同时,要求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银行等单位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利用单位空闲地或采取与周边单位合作的形式建设,并鼓励其将停车设施采取“错时开放”等办法向社会开放。对于具备增配停车设施条件,仍占用道路的单位,由辖区政府会同市公安交管部门督促其自建停车设施,限期退出占用道路。
超标准配建可免缴规费
通知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对于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报建过程中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设施,免收土地出让金,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报建过程中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外,鼓励新建项目超标准配建停车设施,按《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的停车设施(仅指建筑物内部或地下配建部分,不含地上),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并免收有关规费,同时,每超建一个泊位,另减免800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周舜尧)
来源:长江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