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加强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管理
本网讯 通讯员夏楚云报道:为加强建筑方案审批管理,确保总体规划全面、公正实施。近日,枣阳市城乡规划局从城市规划角度出发对建筑方案审批做出新的规定。
一是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严禁搞无红线、超红线、超层次、超规划总高度进行设计。
二是施工图应符合方案设计,立面施工图应与批准的透视效果相符。
三是临街建筑的设计方案及透视效果应有特色、个性,防止千篇一律,注重景观视觉等艺术效果和生态环境效应,并报主管市长审批。
四是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不符合规划要求,弄虚作假,非法为不具备设计条件和设计资格的私人设计签字盖章,规划部门不为其设计项目报建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