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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抽查的通知

2014-08-2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4〕17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城市管理局,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3]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并消除全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在各地、各燃气企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我厅拟于8月下旬组织对全省燃气行业贯彻执行《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内容
    抽查对象:1、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必查,每个市、州另抽查2个县、市、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其中:1个由市、州推荐,1个由考核组随机指定);2、燃气经营企业(各市、州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企业各抽查6个,其中:3个由市、州推荐,3个由考核组随机指定);3、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抽查2家城市天然气经营企业。
    抽查内容:重点为《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明确的6个方面(燃气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燃气管道与燃气设施、燃气管道及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安全基础管理)37项内容(详见《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抽查组的组成、分工与联系方式
    本次抽查,共组成四个小组。
    第一组:抽查黄石、鄂州、黄冈、咸宁市 。
    组长:张玉峰    省住建设厅调研员  13908635359
    成员:杨志刚    武钢江南安全部长  18986099398
          李济朋    东风燃气安技部长  13669091208
          万选举    潜江燃管办书记    15871895588
    第二组:抽查孝感、随州、襄阳、十堰、荆门、天门市。
组长:徐  姜    省燃协科技委主任  13317117453
    成员:袁  勇    武汉天然气风险部经理13317189333
          张厚金    黄石煤气部门经理  15871190827
          范金晖    武汉燃管办工程师  15327272553 
    第三组:抽查恩施州、宜昌市、神农架林区、荆州市、潜江市、仙桃市。
    组长:刘用韬    湖北省燃气协会    13707180189
    成员:彭  雷    武汉华润安技部长  15827247659
          万中庆    武煤百江部门经理  13720188296
          王兴旺    咸宁燃管办工程师  13807249280
    第四组:抽查武汉市、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组长:曹向东    城建处处长
    成员:张玉峰、刘用韬、徐姜。
    三、抽查方法
    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一是听取各地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3]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113号)精神和执行《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情况汇报;二是查阅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有关文件、资料、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会议记录、各种登记、统计等;三是现场检查各市、州燃气企业场站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四是问卷调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五是反馈意见。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及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严密组织,在厅组织抽查之前,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明确的6个方面37项内容进行安全排查整治,并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抽查结束后,省住建厅将组织对各地、各企业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及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请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准备并向抽查组提供以下资料:
    1、本地区、本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统指示精神及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2、依据《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本地区、本企业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自评情况;
3、本地区、本企业有关文件、资料、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会议记录、登记、统计等;
    4、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附件: 1、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2、2014年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0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