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交叉检查的通知
鄂建办〔2016〕42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规划局: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专项检查的安排,拟定于12月下旬组织对各市州开展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地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情况自查报告和填报的《建设项目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自查情况登记表》;以及对应自查情况的各项佐证资料:制度文件、网上资料、项目资料等。
2、抽查重点项目。
二、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抽查现场”方式进行。
1、检查组对照各地填报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查阅各项佐证资料。
2、与地方规划局座谈和根据需要抽查现场重点项目。
3、反馈检查情况,并听取各地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的建议。
4、根据检查情况,完成检查报告。
三、检查组名单
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本次交叉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既要梳理当地好的经验做法,更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反馈意见。
2、各地规划局要与检查组及时联系,确定检查时间和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
3、检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住宿、交通费用由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自理。
请各检查组做好具体安排,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向厅城乡规划处提交检查报告(有关要求见附件2)。
联系人:黄婷
电 话:027-68873041
邮 箱:27421389@qq.com
附件:1、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交叉检查分组名单.doc
2、各小组检查报告内容框架和有关要求.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4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