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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督查工作的通知

2017-08-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7〕278号

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督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房函〔2017〕536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鄂建〔2017〕5号)、《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17〕248号),定于8月对各市、州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安排
  8月10日至8月16日,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抽调有关市房管部门、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赴各市、州进行实地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和重点
  1、是否制定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2、是否在市级层面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合查处机制。
  3、是否对本行政区域内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全面清理,将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发布交易风险提示。
  4、是否建立日常巡查、投诉受理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查处。
  5、对建房〔2016〕223号、建房函〔2016〕111号、鄂建〔2017〕5号文件要求重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理;是否对市场出现的“号头费”、“双合同”等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查处。
  6、是否按要求配合金融主管部门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买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7、是否加大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包括是否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情况、中介机构备案情况、中介从业人员情况、信用信息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向社会公开通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
  8、是否建立房地产开发、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及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9、是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相关监管制度。包括是否提供便捷的房源核验服务,是否推行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中介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等。
  10、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效果。
  11、房地产交易监管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是否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房地产交易监管,是否有满足房地产交易监管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
  三、督查方式和要求
  1、通过实地抽查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各市、州整治工作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现场、中介机构门店进行检查。每个市(州)至少督查1个县(市),具体地点由督查组商地方确定。
  2、各市、州要对照督查内容和重点逐项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督查组,并提供相关文件、工作方案、检查记录、问题台账、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佐证材料。
  3、各市、州要向督查组提供2个以上(开发、中介各1个以上)典型案例,包括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理结果。
  4、督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轻车简从,高效务实,不得扰民。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