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技术资料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3]11号
广水、武穴、宜城市,黄梅、监利、江陵、罗田、蕲春、咸丰、宣恩、郧西、竹溪县住建局(城管局)、园林局:
为保证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根据《湖北省创建园林城市考评办法》和《湖北省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41号),现将上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技术资料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按“各类报告”和“附件资料”汇编成两册(一律要求简装)。
二、DVD技术报告要突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这一重点,音像片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三、遥感测试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在5月31日前完成遥感测试数据处理分析。
四、报送时间要求。遥感测试基础资料于2月28日前、申报材料、DVD技术报告须在5月30日前报送省厅城建处。
联系人:徐俊,027-68873082,13871481005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30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