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4800万美化乡村环境
强建设 建机制 管长远
竹山4800万美化乡村环境
日前,笔者走进竹山县,穿梭大街小巷,漫步乡镇村落,一条条道路洁净通畅,一栋栋房屋整齐亮丽,一户户庭院干净整洁。这是该县整合4800万元资金整治乡村环境,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取得的成果。
“我们要彻底消除乡村存在的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竹山。”今年初,竹山县委书记佘立柱在竹山县“三农”工作筹备会议上说。会后,全县17个乡镇全面开展“四建四改四清四化”活动,即建入户路、建晒场、建活动室、建垃圾池;改厕、改栏、改房、改水;清垃圾、清淤沟、清路障、清墙面;净化、绿化、亮化、美化。
活动开展以来,该县整合环保、住建、水务、林业等项目资金,新建入院、入户路20000米,修建晒场10万平方米,建成垃圾填埋场9个,改厕、改栏444个,改造房屋900余户,清理垃圾1900余吨。今春完成植树造林4万亩、山体绿化5000亩、林业育苗2800亩,累计植树273万株。
为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的目标,该县探索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在各乡镇成立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明确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全面抓好乡镇集镇建设和环境综合管理。二是完善环卫设施。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的原则,按照“五有”标准完善环卫设施,即乡镇有垃圾填埋场、集镇有垃圾清运车、村庄有垃圾池、社区有垃圾箱、农户有垃圾桶。三是建立保洁队伍。省道沿线按每村2名配备保洁人员,统一纳入县公益性岗位,由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人员、待遇、责任“三落实”。四是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六位一体”路长制,分段管护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印发《生态文明公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群众讲卫生、爱整洁;深入开展“文明村庄”、“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助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五是落实保障经费。县财政配套部分环卫保洁经费,用于建设、添置、维护环卫设施;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保洁服务管理办法,与农户签订服务收费合同,按照一定标准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六是严格督办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乡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镇、县直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日常督办检查及年终考核兑现;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农户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考评结果与“十星级文明农户”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挂钩。(来源:十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