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单位消毒剂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武汉市水务局: 为加强城市供水单位消毒剂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消毒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单位消毒剂管理的通知》(建城水函【2009】04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开展城市供水消毒剂使用情况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组织所辖县(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有关检查情况,请于2009年3月11日前书面报送省建设厅城建处。省厅将对各地落实情况组织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智宇 电话/传真:68873089 QQ:466813726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2009年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