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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

2013-05-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日前,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此前,经过6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共取消和调整2497项审批项目。

    长期以来,政府权力边界不清晰,不该管的管得过多,一些该管的又没有管好,导致行政办事效率低下,严重限制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自由,阻碍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也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滋生了腐败。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呼应民众对廉洁高效政府的期待。但是,改革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因此,简政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

   “放”,体现政府改革的勇气,“管”则是政府责任的担当。我们在强调政府放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市场并非万能,缺乏监管的市场会出现种种“病态”;社会组织也并非力量无限,在社会和个人力所不能及的地方,还需要政府“兜底”。有了政府的有效监管,才能培育良好的市场经济;有了政府的“兜底”,社会和个人才能没有后顾之忧,轻身前行。

    行政审批权限的革故鼎新,不能只做“减法”。一方面该减的要减,另一方面该管的还必须管。在行政审批权下放过程中,政府监管要从事前向事后转变,从重审批变成重运营,更加重视服务角色,特别不能将安全生产等领域完全交给市场;要创新和强化社会管理,编织覆盖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依法规范市场和社会各方行为,把该管的管住、管好。

    放权,是政府职能的转变;管好,是政府的责任。各地各部门既要落实放权责任,也要强化管理职责,在放权给市场和社会的同时,要加强宏观管理,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以更大的决心、勇气和智慧,打好政府职能转变攻坚战。(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