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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严格房地产市场监管促市场健康发展

2013-04-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万明钧报道:今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房地产调控的五条具体措施,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进一步促进石首市房地产健康发展,石首市房产局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体系。

    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情况的分析,准确掌握全市房地产发展形势。结合房地产业发展状况,针对目前存在的房价较高、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深入进行调研,为市政府将落实“国五条”措施当好参谋。

    二是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须按照统一规划,成片开发,长期建设的原则,由市国土、规划、房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和年度项目开发计划,拟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开发按项目土地必须实行招拍挂供地,普通商品房住房不达到项目工程三分之二的不予立项。

    三是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和预售款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对违规开发企业和个人违规建房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是加快石首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程,早日实现省、市、县三级房产市场信息系统联网,加强房地产统计分析,建立房地产信息发布制度和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全面推进房产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来源:荆州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