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曾都区住建局五项措施落实两个责任
本网讯 通讯员金伟、钟克波报道:
一是抓带头,明确领导责任。局党组进一步细化了“一岗双责”廉政责任分工,使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依靠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和参与,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要求大家做到的,班子成员率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班子成员带头不做。
二是抓源头,明确教育责任。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引导班子成员积极学习中、省、市纪委全委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区纪委有关纪律作风要求。坚持每季度继续组织职工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对人对事坚持客观评价,每月在局长办公会上坚持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实行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出错,引导干部提高思想警惕。
三是抓防范,明确监督责任。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确定的城乡一体化建设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批后监管、城市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私房管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单位门户网站开通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责任监督,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审批、项目申报、项目管理、招投标监管等重点环节工作。
四是抓制度,明确违纪责任。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相继制定和完善了一般干部述职述效和考评奖惩制度,优秀干部推荐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并将相关规章制度收集整理,组织集中学习,明确制度要求,明确违纪责任,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
五是抓重点,严格项目管理。加强招标监督管理,严格依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项目招标,将招投标信息全面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实现招投标规范化管理,预防腐败。为加强项目审批和招投标工作监管,认真落实了岗位风险防范措施,并将岗位防范措施上墙,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