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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就业职工尝鲜公租房新政

2013-07-1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大学毕业刚满3年的李剑平,昨日接到江岸区四唯街道正式通知:前去领取公租房租赁资格证。这是武汉公租房新政出台后,首个申请到公租房租赁资格的新就业职工。

  5月出台的武汉公租房新政,首次打破户籍限制,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对比之前在洪山区的试点,新就业职工申请门槛大幅放宽: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不足3500元,毕业年限在6年以内的,均可申请公租房。

  李剑平的老家在宁夏,2010年大学毕业后来汉工作,每月收入2800元左右,无房,符合公租房新政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经所在单位集中组织申请,两级审核,两次公示等环节,7月4日获得武汉公租房租赁资格。这意味着,入住公租房只是时间问题。

  目前,李剑平租住在单位附近,月租1500元左右,如果住进位于后湖的惠民居公租房,租金将节约一半。

  据悉,江岸区惠民居2145套公租房即将上市,因为公租房配租实行“属地优先”原则,该区申报最为踊跃,截至目前递交资料的家庭达3000多户,已有17户通过网上公示进入发证期。(汪洋、何强)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