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情况调研的通知
鄂建文〔2015〕2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县(市)办事处,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7号),加大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力度,深入了解非公企业和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的利益诉求,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推动我省非公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第20150560号)提案的落实,省住建厅和省总工会将组成联合调研组在全省开展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情况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包括非公企业数量、在岗职工人数、缴存覆盖面、职工和企业缴存比例、缴存金额等。
2、非公企业人员流动情况、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以及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包括提取和贷款情况等。
3、非公企业缴存率低的原因和对策。已缴和未缴企业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看法,包括缴纳意愿,以及对运营成本、吸引职工等方面的影响。已缴和未缴职工对缴存政策的意见,包括缴纳意愿、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和使用方式等。
4、分类比较。按出资性质(如欧美、台资、港资、内资),或按照企业规模、企业效益等,进行分类比较,摸清底数,了解差异,提出分类建议。
5、缴存扩面工作经验,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与难点。每个城市应选择1-2个典型企业,深入进行分析。
二、调研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
1、听取调研城市公积金中心、总工会、人社、法院、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对调研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听取非公企业业主和职工(包括已建和未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地调研
每个城市选择1-2家典型非公企业,实地了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及住房状况,进行深入剖析。具体调研城市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研组成员
组 长:赵 俊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阮 斌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
刘长胜 省总工会生活保障部部长
邱正炯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调研员
王建峰 省总工会生活保障部副部长
刘 超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干部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县市办事处分别联合当地总工会按调研提纲对本地先行调研,县市办事处调研情况报市州中心汇总,市州中心形成调研报告于4月20日前报送至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省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2、省联合调研组将根据各地调研情况,选取部分城市进行实地调研。
3、调研期间,严格遵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轻车简从,务实节俭,不安排、不参加与检查无关的其他活动。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刘 超
电 话:027-68873117 13871595283
省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王建峰
电 话:027-88738058 13554468721
附件: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关于推动我省非公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第20150560号).pdf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总工会
201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