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全面实施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 全覆盖靓丽小区带来幸福生活
“以前居民的垃圾乱堆乱倒、房屋也私搭乱建、路面坑洼不平。现在的小区环境面貌一新,路平了、灯亮了、环境也美了,还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卫生、绿化都有人管了,让我们这些老住户生活得更舒心了。”今年74岁的邹自强爹爹,祖辈几代人都住在凤凰街办邹家湾滨湖小区,提起小区的变化如数家珍。
昨日,记者步入凤凰街办邹家湾滨湖小区,新建的拱形小区门楼,崭新的2间物业用房,平整干净的路面,粉饰一新的外墙,37盏路灯,让人眼前一亮。
为建设“幸福鄂州”,着力推进综合改革示范和“四城创建”工作,切实改善老旧住宅区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去年,市政府筹资3000万元,实施主城区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采取“街办主导、政府配套、房产局指导、‘四城’创建办督导、各相关部门参与、居民自愿”的原则,全面实施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为顺利推进主城区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市政府成立了市推进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并与一区三街签订了物业管理目标责任书。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鄂州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该市出台了《推进鄂州市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还印发了《鄂州市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全覆盖验收考评办法》,委托了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制定了老旧住宅区物业全覆盖总体规划方案。
据市房产局副局长汪克勤介绍,按照目标任务要求,2012年为办点示范年,在主城区“一区三街”,按照“尊重历史、方便居民、属地管理”原则,各自拿出2到3个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完善配套设施,筹组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物业服务介入。老旧住宅区物业配套整治要求做到路面平、管道畅、楼道亮、环境美,有物业用房,水电直供直抄到户,基础设施配套达到物业服务介入的基本要求。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起点定位为物业服务初级阶段,将逐步规范、提升服务档次。
目前,全市5个试点小区,即凤凰街办的邹家湾滨湖小区和裕丰园小区、古楼街办的兴城花园和麦面小区、西山街办的汽运园林小区的配套整治工作均已完成;其余22个拟实施无人管理老旧住宅区配套整治工作正在实施之中。(来源:鄂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