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电梯安装制度“防护栏”
日前,备受各方关注的《广东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提交审议。该草案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人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首负责任人,并对管理者承担的日常安全管理义务作了详细规定。在笔者看来,这是从法律层面为电梯安全加了一道“防护栏”。
近年来,由于电梯安全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让我们不得不反思究竟是谁切断了“夺命电梯”的安全链。电梯生产厂商家处于这根链条的最顶端。据统计,近年我国发生的电梯事故中,由设备缺陷导致的占22.7%。而链条的另一端是,一些电梯维保不到位,已经到达退役年龄仍然被放任使用,这也是电梯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因此,要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必须落实好维保责任,强制老旧电梯报废,理顺维保供需价格。由于当前并无关于电梯使用年限的明确规定,造成一些高寿电梯“带病”工作,埋下安全隐患。为此,不少专家呼吁,应出台电梯强制报废制度的“国家版”,针对不同零件制订相应标准,将强制报废制度与更新资金配套等政策结合,保障电梯在合理的“生命”周期内安全使用。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早日为电梯装上制度“防护栏”,让电梯更安全。(吴学安)
来源:中国建设报
